通知公告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律师服务采购项目 市场询价公告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现对律师服务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意向并开展采购前市场询价,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律师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一)咨询、审查类服务
1.法律咨询:
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提供咨询服务,为医院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对决策中法律方面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2)必要时,为医院日常业务中涉及的其他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医院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2.制度审查:协助采购人完善医疗相关各项管理方法和制度,提高医疗管理质量。
3.文件起草及审查:为医疗、医药项目合作、招投标提供法律服务支持,草拟、修改或者审查各类合同协议;草拟、制订、修改或者审查知情同意书等各种法律及医疗文书。
(二)诉前谈判及纠纷处理类服务
1.收集、整理各类医疗鉴定的检材及证据,草拟鉴定陈述意见书。
2.根据采购人授权参与各类医疗鉴定的陈述、答辩和听证。
3.根据采购人要求参与医疗纠纷调解、谈判、协商,必要时根据采购人要求与患者或家属进行及时的沟通谈话,对患者投诉的问题进行适当的解释,对处理经过的关键环节进行书面记录;参与采购人组织的医务人员、患者的正式谈话,协助采购人进行投诉或纠纷的协调解决。
4.就采购人在业务活动及内部管理活动中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各类纠纷及时提供咨询意见或建议,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在不违背律师执业利益冲突的原则下对相关对象发出律师函、建议函,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5.就采购人发生的重大危机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提出紧急处置方案。经采购人授权,代表采购人发布律师声明,澄清事实,表明采购人立场,维护采购人公众形象。
6.根据采购人要求,签署、送达或接受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三)诉讼类服务
1.诉讼代理:诉讼过程中代表医院进行诉讼,包括但不限于立案、证据收集、法庭陈述和辩论等。
2.仲裁案件代理:劳动仲裁或商事仲裁中,代理医院进行包括仲裁申请、答辩、证据提交和仲裁庭审等。
3.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代表医院在行政诉讼中进行诉讼,包括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证据收集和法庭辩论等。
(四)培训类服务
1.提供与医疗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为采购人制订培训计划,协助采购人进行医疗活动有关的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医疗纠纷防范培训,每年至少完成两次医疗类法律知识培训。
2.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其他医疗业务相关的法律培训服务。
(五)其他法律服务
1.根据医院的要求,协助医院处置人事和劳动纠纷。
2.医务人员因医患纠纷导致生命健康受损,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案件代理。
3.医务人员因医患矛盾、患方投诉导致被行政处罚、刑事公诉的,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听证会代理、法律帮助。
4.医务人员或医务人员直系家属(配偶、父母、子女)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为其提供免费咨询,依据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代理费或代书费。
5.根据国家涉医事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涉医事政策的变化,或根据具体司法实践及时向医院出具律师意见。
(六)服务费用
费用包含:所有服务费用,诉讼、仲裁案件不另行收费。
二、服务要求
1.按照积极、专业、诚信、全面、全程的原则提供法律服务。
2.组建不少于3人、稳定的律师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保证足够的服务力量,能及时满足采购人工作需求。其中项目主办律师1名,负责统筹各项工作开展;其余团队成员中业务能力和综合实力较强的专职律师人数不少于2名,所有律师均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
团队主办律师和其他成员需要更换时,供应商需指派有相同资质和经验的律师,并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采购人认为所指派律师不能胜任工作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更换。如供应商不予调换,采购人可解除服务合同。
3.驻点服务:供应商应指派固定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律师在采购人单位驻点,要求如下:
驻点律师应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负责按采购人要求驻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每周驻点时间不少于1天(或2个半天),具体时间按采购人需求决定;
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服从工作安排;
遇特殊情况,驻点律师须可以接受临时加班任务,因故请假的,须提前说明原因并补班,确保不影响完成采购人的工作任务。
4.遇有特殊情况,应能满足采购人工作需要,派律师在采购人发出请求后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提供法律等帮助,或及时作出书面回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5.定期提供工作时间表、计划表或者定期对过去工作内容进行总结并整体汇报。
6.提供明确的团队工作流程、风险管控措施,承诺质量控制机制等。
7.重要事项的咨询意见应提供签字或盖章的正式书面文书。
二、提交方式及内容
1、提交方式:供应商于市场询价截止时间前将填写的报价单等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LYEYZBCGB@163.com(发送主题以项目名称命名)。
2、提交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总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供应商资质:无。
3、截止时间:2026年6月25日17时00分。
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技术、报价等问题请咨询业务科室)
1、业务科室联系人:薛昌全 ;联系电话:15604199120。
2、招标采购办联系人:王多义;联系电话:15804205370。
四、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二院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419-2259109。
特别提示:本次市场询价属于市场调研阶段,潜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作为最终采购依据,后续若启动正式采购程序,具体采购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