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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须知

尊敬的病员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医,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使您和其他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请您及家属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 服从医护人员根据您的病情做出的床位安排或调整。住院期间请不要到其他病房走动和自行调整床位,以防交叉感染及差错发生。同时,病房的空床是为新入院病人准备的,请您及家属不要到空床上休息,以免影响新入院病人入住。

  2. 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请不要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以免发生不良后果。

  3. 住院期间,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办公室,不得翻阅病案及其它有关医疗记录。

  4. 查房、治疗时间请不要离开病房。为防止病情突变或发生意外,您在住院期间不能回家住宿或外出,特殊情况需办理请假手续,离院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电褥子等非医疗用电;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6. 住院期间请您遵守病员作息制度,晚21时至次日晨6时晚休,中午12时至13时午休,探视时间为下午13时至晚21时。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

  7. 为了保障您的安全,利于医务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室及卫生间门不得反锁。因此,个人的手机、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发现形迹可疑人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当班医护人员。

  8. 请您及时交足住院押金。如果由于经费不到位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院方不承担责任。

  9. 为确保一个良好的诊疗环境,请不要随地吐痰,不在病区内吸烟、饮酒及在病区内大声喧哗,向地面、室外倒水,丢赃物或丢杂物入水池、便池或做其它与诊疗无关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本院为无烟医院,禁止吸烟,同时病房内有氧气等易燃物,在大楼内吸烟会引发消防安全事件,危害所有人的生命及财产,请您自觉遵守。

  10. 对于年老、神志不清、烦躁不安、瘫痪或小儿病人,除护士给予其安全防范措施外,家属应24小时守护,以免发生坠床。未经护士许可,不能自行使用热水袋,以免发生烫伤,影响病情。对情绪不稳,有厌世、轻生念头或精神异常的病人,家属应24小时看护,以免发生意外。

  11. 如果您的病情不允许起床,请您不要自行上厕所,宜在床边使用便器,以免发生意外。

  12. 为保证病室设施使用完好,请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随手关灯、空调、电视等,当您出院时,护理人员和您共同清点病室财产,如有损坏,将会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