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二院关于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延缓)证明的通知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辽阳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明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延缓)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从即日起辽阳二院作为指定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延缓)证明定点医院,以下简称《证明》。请前来开具《证明》的居民按以下流程开具:
1、门诊楼导诊处挂号建卡。持本人身份证、我院当前检查结果、病情证明、既往一个月内检查资料(须为我市开具禁忌、延缓证明定点医院或省市三级医院出具的)完成建卡。
2、就诊并开具证明。接诊医师开具检查以协助病情诊断,判定符合“禁忌”、“延缓”、“上级医院判定”等情况时,开具《证明》并签字、盖章。病情复杂,可建议到上级医院进行病情确认。
3、加盖专用章。持两份《证明》及需开具人员提供的病志复印件到以下地点加盖专用印章。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门诊部盖章(地点:门诊楼二楼电梯北侧);
周末及节假日:总值班室盖章(地点:急诊楼一楼急诊通道与综合楼交界处。)
4、证明留存。《证明》一式两份,一份需开具证明人员留存,一份交给医院盖章处留存。
5、开具时间。每天上午 08:00—11:00、下午13:00—16:30
注:本证明开具严格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疫苗说明书》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延缓)接种专家共识》为依据开具,不符合上述标准未开具证明并不代表接种后不发生不良反应。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