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二院城乡居民医保“两病”待遇政策解读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2月2日
	 
	 “两病”待遇政策解读
	 
	 
	  1.什么是“两病”?
	
	  需要药物治疗的高血压和糖尿病。
	 
	  2.哪些人可享“两病”待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确诊为“两病”的患者可享受此待遇。
	 
	  3.如何办理“两病”?
	
	  在我院住院确诊“两病”的患者可直接办理;
	
	  经我院门诊检查确诊“两病”的患者可直接办理;
	
	  提供两年内确诊高血压、糖尿病住院病历的患者亦可办理。
	 
	  4.如何开药?
	
	  完成“两病”鉴定后,可在我院“两病”门诊就诊,由经验丰富的专科医生为患者诊治、开药。
	 
	  5.用药怎么报销?
	
	  使用《两病目录》内药品,起付线25元/次,累计起付线额100元;起付线以上按50%比例报销;高血压年累计报销600元/人,糖尿病年累计报销800元/人,高血压合并糖尿病年累计报销800元/人。开药交款时直接报销,方便又快捷。
	 
	  6.我院有何优势?
	
	  我院既是本市定点“两病”确诊医疗机构,也是本市定点“两病”用药保障医疗机构,医院门诊一楼设有“两病”门诊和医保服务窗口,确诊、开药“一条龙”服务。
	 
	文章供稿:韩   姣
	责任编辑:刘丽雪
	排版发布:李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