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直部门预算公开文本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医院各方面事业健康发展;
(二)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护理 、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承担省内医学院校临床实习,督促院内医护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促进医学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四)开展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研究,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
(五)承担市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
(六)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助;
(七)承担辽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本级
第二部分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61.0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1.0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总计161.01万元,包括:
1.人员经费支出88.21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
3.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4.债务支出0万元;
5.其它项目支出72.80万元。
二、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收入预算161.01万元,比去年增加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是财政收入增加0万元;2023年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支出预算161.01万元,比去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二院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事项无。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二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采购项目为:
(四)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
2023年度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支出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XX等原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5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9台(套)。
(六)绩效项目安排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绩效项目安排主要是停车场非税收入项目。目的是保证项目正常运行、提高项目效率、真正发挥其作用。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按照国发[2021]5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起,市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由权责发生制改为收付实现制列支,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收付实现制未列支金额为97.93万元。
2.因我单位为差额拨款单位,表中部分数据无财政拨款,因此本报告内的部分表格中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 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专项收入: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门用途的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等。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以外的收入。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租赁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会费、物业管理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预算.pdf